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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任命省中郎宫的人,原来皇上降下的诏令只写道;“任命为某部郎官”。一般有知州资历的人,应该做郎中,不到这个资历的人做员外郎。等到吏部拟定详细官衔的任职文书时,才直接写上。那些兼职和暂任的,原来写道;“暂任某部郎官”,等到授予具体官衔和文书时,都写道;‘暂任员外郎”,如果已经是其他部的郎中,就写道:“暂任郎中”。到宋绍兴末年,冯方以馆阁职位掌握吏部,想要做得不同,就在原职称号外加上‘兼权尚书吏部郎官”,我曾经询问其中的理由,冯方说:“我所接到的省中文书只说‘权郎官’, 所以不敢写别的。”我说:“省中的文书难道有‘尚书’两个字吗?”冯方没有话来回答,但是终究不肯改。自此以后就继承仿效它,到现在皇上的诏令和符牒上写的,也写成‘权郎官”,当然已经很不雅了,至子“尚左”、‘侍右”的名号,也就写进了任免名单中,这都是小吏不熟悉原来的事例,顺从现在习惯造成的,把这些写进记注里,这是不完美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