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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作背景

  此诗的作者和背景,历来争论颇多,迄今尚无定论。简略言之,汉代时不仅今古文有争议,而且今文三家也有不同意见。《鲁诗》主张此诗为“卫宣夫人”之作,说:“贞女不二心以数变,故有匪石之诗。”(刘向《列女传·贞顺》),《韩诗》亦同《鲁诗》说(见宋王应麟《诗考》)。《毛诗序》说:“《柏舟》,言仁而不遇也,卫顷公之时,仁人不遇,小人在侧。”这是以此诗为男子不遇于君而作,为古今文家言。今文三家,《齐诗》之说,与《诗序》同。

  自东汉郑玄笺《毛诗》以后,学者多信从《毛诗》说,及至南宋,朱熹大反《诗序》,作《诗序辩说》,又作《诗集传》,力主《柏舟》为妇人之诗,形成汉、宋学之争论。元、明以降,朱熹《诗集传》列为科举功名,影响颇大,学者又多信朱说,但持怀疑态度的亦复不少,明何楷、清陈启源、姚际恒、方玉润等皆有驳议,争论不休,至今尚未形成一致的意见。今人之《诗经》选注本、译注本各有所本,或主男著,或主女作。高亨《诗经今注》、陈子展《诗经直解》均以为男子作,而袁梅《诗经译注》、程俊英《诗经译注》又皆以为女子作。

  这些争议概括起来主要是两派:一派认为作者是男性仁臣,另一派认为作者是女子。现代学者多认为是女子所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