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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作背景
此诗当作于卫文公元年(公元前659年)。据《左传·闵公二年(前660)》记载:“冬十二月,狄人伐卫,卫懿公好鹤,鹤有乘轩者,将战,国人受甲者,皆曰‘使鹤’。……及狄人战于荥泽,卫师败绩。”当卫国被狄人占领以后,许穆夫人心急如焚,星夜兼程赶到曹邑,吊唁祖国的危亡,写下了这首诗。
许穆夫人名义上是卫宣公与宣姜的女儿,事实上乃卫宣公之子公子顽与宣姜私通所生。她有两个哥哥:戴公和文公;两个姐姐:齐子和宋桓夫人。年方及笄,当许穆公与齐桓公慕名向她求婚时,她便以祖国为念。汉刘向《列女传·仁智篇》云:“初,许求之,齐亦求之。懿公将与许,女因其傅母而言曰:‘……今者许小而远,齐大而近。若今之世,强者为雄。如使边境有寇戎之事,惟是四方之故,赴告大国,妾在,不犹愈乎?’……卫侯不听,而嫁之于许。”由此可见,她在择偶问题上曾考虑将来如何报效祖国。她嫁给许穆公十年左右,卫国果然被狄人所灭。不久,她的姐夫宋桓公迎接卫国的难民渡过黄河,计男女七百三十人,加上共、滕两个别邑的人民共五千人,立戴公于曹邑。戴公即位一月而死,“许穆夫人闵卫之亡,驰驱而归,将以唁卫侯于漕邑,未至,而许之大夫有奔走跋涉而来者,夫人知其必将以不可归之义来告,故心以为忧也。既而终不果归,乃作此诗以自言其意”(朱熹《诗集传》)。据“我行其野,芃芃其麦”二句,诗当作于暮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