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公七年
作者:左丘明
【经】七年春王三月,叔姬归于纪。滕侯卒。夏,城中丘。齐侯使其弟年来聘。秋,公伐邾。冬,天王使凡伯来聘。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。
【传】七年春,滕侯卒。不书名,未同盟也。凡诸侯同盟,于是称名,故薨则赴以名,告终嗣也,以继好息民,谓之礼经。
夏,城中丘,书,不时也。
齐侯使夷仲年来聘,结艾之盟也。
秋,宋及郑平。七月庚申,盟于宿。公伐邾,为宋讨也。
初,戎朝于周,发币于公卿,凡伯弗宾。冬,王使凡伯来聘。还,戎伐之于楚丘以归。
陈及郑平。十二月,陈五父如郑莅盟。壬申,及郑伯盟,歃如忘泄伯曰:「五父必不免,不赖盟矣。」
郑良佐如陈莅盟,辛巳,及陈侯盟,亦知陈之将乱也。
郑公子忽在王所,故陈侯请妻之。郑伯许之,乃成昏。
参考翻译
- 译文
-
七年春季,滕侯逝世,《春秋》没有记载滕侯的名字,是由于没有和鲁国同盟的缘故。凡是诸侯各国缔结过同盟,就彼此把国名向神明报告,所以当国君死后则在讣告上也写上名字,这是为了向同盟国报告国君逝世和继承的人,以便继续过去的友好关系,并以此安定人民,这是礼的大法。
夏季,在中丘筑城。《春秋》加以记载,由于妨碍了农时。
齐僖公派夷仲年前来聘问,这是为了巩固艾地的盟会。
秋季,宋国和郑国讲和。七月十七日,在宿地结盟。隐公进攻邾国,这是为宋国而去进攻的。
当初,戎人朝觐周王,向公卿送了财币,唯有凡伯不以宾礼款待。冬季,周天子派凡伯来鲁国聘问。在回去的路上,戎人在楚丘对他加以截击,俘虏他回去。
陈国与郑国讲和。十二月,陈国的五父到郑国参与结盟。初二,和郑庄公盟誓,歃血的时候心不在焉。泄伯说:“五父一定不免于祸,因为他不认为结盟是国家的利益。”
郑国的良佐到陈国参加结盟,十一日,和陈侯结盟,看出了陈国将要发生骚乱。
郑国的公子忽在周桓王那里,所以陈桓公请求把女儿嫁给他。郑庄公同意,于是就订了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