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庄公二十三年
作者:左丘明
【经】二十有三年春,公至自齐。祭叔来聘。夏,公如齐观社。公至自齐。荆人来聘。公及齐侯遇于谷。萧叔朝公。秋,丹桓宫楹。冬十有一月,曹伯射姑卒。十有二月甲寅,公会齐侯盟于扈。
【传】二十三年夏,公如齐观社,非礼也。曹刿谏曰:「不可。夫礼,所以整民也。故会以训上下之则,制财用之节;朝以正班爵之义,帅长幼之序;征伐以讨其不然。诸侯有王,王有巡守,以大习之。非是,君不举矣。君举必书,书而不法,后嗣何观?」
晋桓、庄之族逼,献公患之。士蒍曰:「去富子,则群公子可谋也已。」公曰:「尔试其事。」士蒍与群公子谋,谮富子而去之。
秋,丹桓宫之楹。
参考翻译
- 译文
-
二十三年夏季,鲁庄公到齐国去观看祭祀社神,这是不合于礼的。曹刿劝谏说:“不行。礼,是用来整饬百姓的。所以会见是用以训示上下之间的法则,制订节用财赋的标准;朝觐是用以排列爵位的仪式,遵循老少的次序;征伐是用以攻打对上的不尊敬。诸侯朝聘天子,天子视察四方,以熟悉会见和朝觐的制度。如果不是这样,国君是不会有举动的。国君的举动史官一定要加以记载。记载而不合于法度,后代子孙看到的是什么?”
晋国桓叔、庄伯的家族势力强盛而威逼公族,晋献公担心这种情况。士说:“去掉富子,对公子们就好办了。”晋献公说:“你试着办这件事。”
士就在公子们中间讲富子的坏话,然后和公子们设法去掉了富子。秋季,在桓公庙的梁柱上涂上红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