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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瑕

作者:刘勰

  管仲有言∶“无翼而飞者声也;无根而固者情也。”然则声不假翼,其飞甚易;情不待根,其固匪难。以之垂文,可不慎欤!古来文才,异世争驱。或逸才以爽迅,或精思以纤密,而虑动难圆,鲜无瑕病。陈思之文,群才之俊也,而《武帝诔》云“尊灵永蛰”,《明帝颂》云“圣体浮轻”,浮轻有似于蝴蝶,永蛰颇疑于昆虫,施之尊极,岂其当乎?左思《七讽》,说孝而不从,反道若斯,馀不足观矣。潘岳为才,善于哀文,然悲内兄,则云“感口泽”,伤弱子,则云“心如疑”,《礼》文在尊极,而施之下流,辞虽足哀,义斯替矣。

  若夫君子拟人,必于其伦,而崔瑗之《诔李公》,比行于黄虞,向秀之《赋嵇生》,方罪于李斯。与其失也,虽宁僭无滥,然高厚之诗,不类甚矣。

  凡巧言易标,拙辞难隐,斯言之玷,实深白圭。繁例难载,故略举四条。

  若夫立文之道,惟字与义。字以训正,义以理宣。而晋末篇章,依希其旨,始有“赏际奇至”之言,终有“抚叩酬酢”之语,每单举一字,指以为情。夫赏训锡赉,岂关心解;抚训执握,何预情理。《雅》、《颂》未闻,汉魏莫用,悬领似如可辩,课文了不成义,斯实情讹之所变,文浇之致弊。而宋来才英,未之或改,旧染成俗,非一朝也。

  近代辞人,率多猜忌,至乃比语求蚩,反音取瑕,虽不屑于古,而有择于今焉。又制同他文,理宜删革,若掠人美辞,以为己力,宝玉大弓,终非其有。全写则揭箧,傍采则探囊,然世远者太轻,时同者为尤矣。

  若夫注解为书,所以明正事理,然谬于研求,或率意而断。《西京赋》称“中黄、育、获”之畴,而薛综谬注谓之“阉尹”,是不闻执雕虎之人也。又《周礼》井赋,旧有“匹马”;而应劭释匹,或量首数蹄,斯岂辩物之要哉?原夫古之正名,车两而马匹,匹两称目,以并耦为用。盖车贰佐乘,马俪骖服,服乘不只,故名号必双,名号一正,则虽单为匹矣。匹夫匹妇,亦配义矣。夫车马小义,而历代莫悟;辞赋近事,而千里致差;况钻灼经典,能不谬哉?夫辩匹而数首蹄,选勇而驱阉尹,失理太甚,故举以为戒。丹青初炳而后渝,文章岁久而弥光。若能隐括于一朝,可以无惭于千载也。

  赞曰∶

  羿氏舛射,东野败驾。虽有俊才,谬则多谢。

  斯言一玷,千载弗化。令章靡疚,亦善之亚。

参考翻译

译文

  《指瑕》是《文心雕龙》的第四十一篇,论述写作上应注意避免的种种毛病。

  本篇分三个部分。第一部分首先论避免瑕病的必要,认为文学作品极易广为流传并深入人心。古今作者在写作中很难考虑得全面周到,而文章稍有污点,就千年万载也洗刷不掉,所以说避免瑕病“可不慎欤”。其次用实例说明内容上的四种重要毛病:一是用词不当,二是违反孝道,三是尊卑不分,四是比拟不伦。

  第二部分从用字用义方面提出当时创作中存在的三个问题:第一是用字“依希其旨”,含意模糊不清。其中举到的“赏际奇至”、“抚叩酬即”二例,由于其原文今不可考,它本身又是含意不明的典型,所以,有关这几句的论述,现在也难得确解。但用意含糊确是当时的弊病之一,刘勰对这种倾向的批评,总的精神是对的。第二是在字音上的猜忌而出现的问题,这和当时文人多习字音反切有关,没有什么普遍意义。第三是剽窃他人文辞,刘勰用小偷大盗来嘲讽这种行为,指出偷来的文辞“终非其有”;但古今有别,不可一概而论。

  第三部分论注解方面存在的问题,主要以薛综注《西京赋》和应劭解释“匹”字二例为鉴戒。刘勰对“匹”字的解释颇有道理,多为后世论者所取。(刘世儒在《魏晋南北朝量词研究》中比较诸说,认为“恐怕还是刘氏和段氏的说法可靠些”)

  在本篇所讲的种种瑕病中,有的是从封建道德观念出发的,特别是左思一例,因“说孝不从”而否定其整个作品,不仅说明刘勰儒道观念之重,也反映他在批评方法上的重要错误。但本篇所提出的一些弊病,如用词不当、比拟不伦、“依希其旨”、“掠人美辞”等,在文学创作中具有一定普遍性,论者“举以为戒”,希望作者引起重视而力求避免,还是很有必要的。

  (一)
  管仲曾说:“没有翅翼而能四处飞扬的是声音,没有根柢而能深入牢固的是情感。”但声音不需要翅翼就很容易飞扬,情感不依靠根抵也不难牢固,根据这个道理来从事写作,能不十分慎重么!自古以来的作者,在不同时代竞相驰骋:有的才华卓越而豪放迅疾,有的思考精致而细密,但思虑所及往往难于全面,很少做到毫无瑕病。曹植在写作上,是众多文人中较为英俊的了,他在《武帝诔》中却说:“尊贵的英灵永远蛰伏。”在《冬至献袜颂》中又说:“圣王的身体轻浮地飞翔。”说“轻浮”就好像是胡蝶,说“永蛰”则容易怀疑为昆虫;把这种描写用于最尊贵的帝王,怎能恰当呢!又如左思的《七讽》,有说之以孝而不从的话,既然如此违反大道,其他内容就不值得一看了。潘岳的文才,是善于写哀伤之作,但写对内兄的伤痛,就说有其留下的“口泽”;写对幼子的哀悼,就说他思念之心“如疑”。“口泽”和“如疑”,都是《礼记》中对尊敬的父母用的,潘岳却用之于晚辈,文辞虽然写得很悲哀,但有失于尊卑有别的大义。至于对人物的比拟,必须合于伦类。可是崔瑗对李公的诔文,把他的行为比之黄帝和虞舜;向秀在《思旧赋》中怀念嵇康,竟把李斯的罪过和嵇康相比。如果不得已而用不当的比拟,那就宁可好的方面比得过头一些,而不要对坏的方面比得太重;但像高厚那样的诗句,比拟得过分不伦不类仍是不对的。大凡精妙的言辞容易显露,拙劣的毛病也难以掩盖,只要有了缺点,就比洁白的玉器上有了缺点更难磨掉。文章的瑕病是很多的,不可能全部列举出来,所以只大致提出以上四点。

  (二)
  文章写作的基本途径,不外用字和立义两个方面:用字要根据正确的解释来确定含义,立义要通过正确的道理来阐明。晋末以来的作品,有的意旨模糊不清,开始有“赏际奇致”的奇言,后来有“抚叩酬酢”的怪语;且常常是单独标出一字,用以表达情感。“赏”字的意思是赏赐,和内心是否领会毫不相关;“抚”字的意思是执持,也牵涉不到什么情理:这都是《诗经》中未曾见到,汉魏时期也无人用过的。笼统含混地领会似乎还可辨识,核实文字就完全不成其为意义。这都是情感不正常所产生的变化,文风衰落造成的弊病。到刘宋以后的作者,仍然没有改变,老毛病已习染成俗,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。近代的作家,大都爱好猜忌,以至从语音相同的字上寻找缺点,从反切出的字音去挑取毛病:这在古代虽不重要,在今天就要受到指责了。此外,所写和他人的文章雷同,按理应当加以删改。如果掠取人家的美辞,当做自己的创作,就像古代阳虎窃取了鲁国的宝玉大弓,终于不是自己应有之物而退还。全部抄袭别人的作品,就如巨盗窃取整箱的财物;部分采取他人的文辞,则如小偷摸人家的口袋;但袭用前人论述的很浅薄,窃取当代著作就是过错了。

  (三)
  至于注释之成为书籍,是用以辨明事理的,但由于研究得不正确,有的便轻率地做了判断。张衡在《西京赋》中讲到“中黄伯,以及夏育、乌获之类勇士”,薛综把中黄伯误注为宦官的头目,这是他不知道中黄伯是能执雕虎的勇士。又如《周礼》中讲按井田征收赋税,过去有三十户出“匹马”之说,而应劭在《风俗通义》中解释“匹”字,有按马头数马蹄的说法,这岂是辨别事物的要义呢?考查古代正定名称的原意,车用“两”而马用“匹”,“匹”和“两”的称呼,都是取并偶的意思。随帝王朝会和祭祀的贰车、军事和打猎的佐车,驾车在中的两服、在外的两骖,都是双马。既然这些都不是单的,所以它们的名称必须成双;名称一经正定之后,就虽是单数也通称为“匹”了。所谓“匹夫匹妇”,也就是取配偶的意思。车马名称的含义是比较简单的,历代还有不少人不明白;辞赋是文人的家常便饭,还有人注得差之千里,何况研讨宏深的儒家经典,怎能不发生错误呢?为辨别“匹”字而计算马头马蹄,挑选勇士却推出了宦官头子,都是错得过分突出的例子,所以举为鉴戒。绘画是开始鲜明而后来变色,文章却可年代越久而更为光彩;如能在写作时改正了作品中的缺点,就可传之千载而永无愧色了。

  (四)
  总之,善于射箭的后羿曾出过差错,善于御马的东野稷也有过失误。虽然有杰出的才能,出了错误就很惭愧。作品中一个小小的污点,一千年也改变不了。能写出没有毛病的好作品,也就和写作的高手相去不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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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赏析

作者介绍

刘勰    刘勰(约公元465——520),字彦和,生活于南北朝时期的南朝梁代,中国历史上的文学理论家、文学批评家。汉族,生于京口(今镇江),祖籍山东莒县(今山东省莒县)东莞镇大沈庄(大沈刘庄)。他曾官县令、步兵校尉、宫中通事舍人,颇有清名。晚年在山东莒县浮来山创办(北)定林寺。刘勰虽任多种官职,但其名不以官显,却以文彰,一部《文心雕龙》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学史上和文学批评史上的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