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洪迈
乐天好用“黄纸除书”字,如:“红旗破贼非吾事,黄纸除书无我名”,“正听山鸟向阳眠,黄纸除书落枕前”,“黄纸除书到,青宫诏命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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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迈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饶州鄱阳(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)人,字景卢,号容斋,又号野处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资政大夫、端明殿学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开国公、光禄大夫。卒年八十,谥“文敏”。配张氏,兵部侍郎张渊道女、继配陈氏,均封和国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学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