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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文公

作者:洪迈

  晋公子重耳自狄适他国凡七,卫成公、曹共公、郑文公皆不礼焉,齐醒公妻以女,宋襄公赠以马,楚成王享之,秦穆公纳之,卒以得国。卫、曹、郑皆同姓,刘、宋、秦、楚皆异姓,非所谓“岂无他人,不如同姓”也。晋文公卒未葬,秦师伐郑灭滑,无预晋事,晋先轸以为秦不哀吾丧,而伐吾同姓,背秦大惠,使襄公墨衰绖而伐之。虽幸胜于殽,终启焚舟之战,两国交兵,不复修睦者数百年。先轸是年死于狄,至孙縠而诛灭,天也。

参考翻译

译文
  春秋时,晋国公子重耳因国内动乱,从狄地开始逃亡,历经七个国家,卫国成公、曹国共公、郑国文公对他都不以礼相待。齐国桓公将自己的女儿嫁给重耳作妻子,宋国裹公赠送他马匹,楚国成王设宴招待他,秦国穆公接纳他,最后重耳终于回国做了国君,就是晋文公。卫国、曹国、郑国的国君与重耳都是同姓,齐国、宋国、秦国、楚国的国君并非是重耳同姓,同姓之国对他也不以礼相待,异姓却能做到这一点,这证明“异姓不如同姓”的说法是错误的。晋文公死后还没有埋葬,秦国进攻郑国灭掉滑国,本来这和晋国无关,晋国大臣先轸却认为,秦国竟然在晋国大丧之际,不派人来吊念,反而讨伐晋国的同姓国,因为背弃了秦国以前的恩惠,让晋襄公穿着孝服讨伐秦国。这场战斗虽然晋国侥幸在淆地战胜,终于导致焚舟之役,两国交战,这种状态持续了数百年。先轸有一年死于和狄人交战中,到他的孙子先縠,而被诛灭宗族,这是天意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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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赏析

作者介绍

洪迈    洪迈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饶州鄱阳(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)人,字景卢,号容斋,又号野处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资政大夫、端明殿学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开国公、光禄大夫。卒年八十,谥“文敏”。配张氏,兵部侍郎张渊道女、继配陈氏,均封和国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学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