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古文典籍 > 子夏易传 > 子夏易传.坤下艮上

坤下艮上

作者:卜商

  剥,不利有攸往。彖曰:剥,剝也。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
  剥,柔乘剛也。君子之道僅存也。何所往哉,順其時止而止之,可以觀其象,而適其變也。夫道,無定體也。唯時行之,消而息之,盈而虛之,天之道也。君子之尚也。故當其道往,而不吝焉。應其時而不自得焉。

  象曰:山附於地,剥。上以厚下,安宅。

  山髙也,地下也,下剥上則山附於地也。故君不可以制下,則厚順於下,因而安宅之,不敢遷也。

  初六,剥牀以足蔑,貞凶。象曰:剥牀以足,以滅下也。

  牀,人之所安也。剥之以足,滅下之道。潛而剥之,猶未見也。無陽自此始矣。凶之道也。

  六二,剥牀以辨蔑,貞凶。象曰:剥牀以辨,未有與也。

  剥以漸長,小人漸得位也。至剥其牀,剥道見而可辨也。無正而得位,誰與之哉,凶之道也。

  六三,剥之无咎。象曰:剥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
  羣小剥上,已獨應之,無咎者也。猶應離羣失衆之趨也。

  六四,剥牀以膚,凶。象曰:剥牀以膚,切近災也。

  剥至上,體過牀以及膚,近於災也。凶,其危也。

  六五,貫魚以宫人寵。无不利。象曰:以宫人寵,終无尤也。

  剥上於五,為剥之主,能得其中。上承于陽,反止羣小,羣小由之貫魚。寵以宫人,不害外正,何不利焉。則終無尤矣。

  上九,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小人,剥廬。象曰:君子得輿民所載也。

  小人剥廬,終不可用也。極剥而保於上,大果有乎。拔不食者也。極消則息道,斯來矣。君子厚徳以藏垢也,故民所載矣。小人矜忌而偶怨也。故剥人之廬,終不可用也。復而不敵怨於剥者,君子也。

参考翻译

参考赏析

作者介绍

卜商    卜(bǔ)商(前507年—?):字子夏,尊称“卜子”或“卜子夏”。汉族,中国春秋末年晋国温地(今河南温县)人,一说卫国人,“孔门十哲”之一,七十二贤之一,受儒教祭祀。现在,山东省巨野县有其嫡系后裔。性格阴郁,勇武,为人“好与贤己者处”。以“文学”著称,曾为莒父宰。提出过“仕而优则学,学而优则仕”的思想,还主张做官要先取信于民,然后才能使其效劳。后来孔子丧,孔门乱,子夏到魏国西河教学。李悝、吴起都是他的弟子,魏文侯尊以为师。宋人疑之,《诗》、《春秋》等书,均是由他所授。在孔门弟子中,子夏并不象颜回、曾参辈那样恪守孔子之道。他是一位具有独创性因而颇具有异端倾向的思想家。他关注的问题已不是“克己复礼”(复兴周礼),而是与时俱进的当世之政。因此,子夏发展出一套偏离儒家正统政治观点的政治及历史理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