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耳婚媾怀嬴
作者:左丘明
秦伯归女五人,怀嬴与焉。公子使奉匜沃盥,既而挥之。嬴怒曰:“秦、晋匹也,何以卑我?”公子惧,降服囚命。秦伯见公子曰:“寡人之适,此为才。子圉之辱,备嫔嫱焉,欲以成婚,而惧离其恶名。非此,则无敌。不敢以礼致之,欢之故也。公子有辱,寡人之罪也。唯命是听。”
公子欲辞,司空季子曰:“同姓为兄弟。黄帝之子二十五人,其同姓者二人而已,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。青阳,方雷氏之甥也。夷鼓,彤鱼氏之甥也。其同生而异姓者,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。凡黄帝之子,二十五宗,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。姬、酉、祁、己、滕、箴、任、荀、僖、姞、儇、依是也。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,故皆为姬姓。同德之难也如是。昔少典娶于有氏,生黄帝、炎帝。黄帝以姬水成,炎帝以姜水成。成而异德,故黄帝为姬,炎帝为姜,二帝用师以相济也,异德之故也。异姓则异德,异德则异类。异类虽近,男女相及,以生民也,同姓则同德,同德则同心,同心则同志。同志虽远,男女不相及,畏黩敬也。黩则生怨,怨乱毓灾,灾毓灭姓。是故娶妻避其同姓,畏乱灾也。故异德合姓,同德合义。义以导利,利以阜姓。姓利相更,成而不迁,乃能摄固,保其土房。今子于子圉,道路之人也,取其所弃,以济大事,不亦可乎?”
公子谓子犯曰:“何如?”对曰:“将夺其国,何有于妻,唯秦所命从也。”谓子余曰:“何如?”对曰:“《礼志》有之曰:‘将有请于人,必先有入焉。欲人之爱己也,必先爱人。欲人之从己也,必先从人。无德于人,而求用于人,罪也。’今将婚媾以从秦,受好以爱之,听从以德之,惧其未可也,又何疑焉?”乃归女而纳币,且逆之。
参考翻译
- 译文
-
秦穆公把五个女子嫁给重耳,怀嬴也是其中之一。有一次,公子重耳叫怀嬴捧着倒水的匜给他浇水洗手,洗完了,便挥手叫她走开。怀嬴生气说:
“秦、晋两国是同等的国家,你为什么如此轻视我?”重耳为这件事感到害怕,便解去衣冠,将自己囚禁起来,听候处理。秦穆公会见重耳时,说:“寡人将女子嫁给你,怀嬴是其中最有才能的。以前公子圉在秦国作人质时,她任宫中的女官。现在想叫她和公子成婚,恐怕因为她曾是公子圉的妻子,从而遭受不好的名声。除此之外,那就没有其他什么不妥了。我不敢用正式的婚礼把她归于你,是因为喜欢她的缘故。公子这次解衣受辱,是寡人的罪过。如何处置她,完全听凭公子的意见。”
重耳想推辞不要,司空季子说:“同姓同德的才是兄弟。黄帝的儿子有二十五人,其中同姓同德的只有二个人罢了,只有青阳与夷鼓都姓己。青阳是方雷氏的外甥,夷鼓是彤鱼氏的外甥。其他同父所生而异姓的,四个母亲的儿子分别为十二个姓氏。凡是黄帝的儿子,有二十五宗。其中得姓的有十四人,分为十二姓,那就是姬、酉、祁、己、滕、箴、任、荀、僖、姞、儇和依。只有青阳与苍林氏的道德及得上黄帝,因此都姓姬。德行相同竟这样难。以前少典娶了有氏,生了黄帝和炎帝。黄帝依姬水而成长,炎帝依姜水而成长,长大以后两人的德行不同,因此黄帝姓姬,炎帝姓姜,两帝动用武力互相残杀,就是因为德行不同的缘故。姓不同德行就不同,德行不同就不同类。不同类虽然关系接近,男女可以嫁娶成婚,为的是生育儿女。姓相同德行就相同,德行相同心就相同,心相同志向就相同。志向相同虽然关系远,男女不可嫁娶成婚,是怕亵渎了恭敬之情。亵渎就会产生怨恨,怨恨就会产生灾祸,灾祸产生就会消灭同姓。因此娶妻要避开同姓,是害怕祸乱灾难。因此德行不同可以合姓成婚,德行相同可以以义结合。以义结合可以生利,利又可以使同姓相厚。姓和利相互联续,相成而不离散,就能保持稳固,守住土地和住房。现在你和子圉的关系,如同道路上的陌生人那样,取他所抛弃的人,以成就返国的大事,不是也可以吗?”
公子重耳对子犯说:“你看如何?”子犯回答说:“你将要夺取他的国家,娶他的妻子又有什么呢,只管听从秦的命令吧。”重耳又问赵衰:“你看如何?”赵衰回答说:“礼书上说:‘将要向别人请求,一定要先接受别人的请求。想要别人爱自己,一定要先爱别人。想要别人听从自己,一定要先听从别人。对别人没有恩德,却想有求于人,这是罪过。’现在你要跟秦国联姻以服从他们,接受他们的好意以与他们相亲爱,听从他们以使他们对你施恩德。只怕不能这样,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?”于是重耳就向秦国纳聘礼,缔结婚约,并且亲自迎怀嬴成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