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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纪五十八

作者:毕沅

起屠维大渊献四月,尽上章困敦五月,凡一年有奇。

     ○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四年(辽清宁五年。己亥,一零五九年)

  夏,四月,戊辰,诏:“诸路提点刑狱朝臣、使臣,并带兼提举河渠公事。”从判都水监吴中复请也。

  壬申,端明殿学士、户部侍郎李淑卒,赠尚书右丞。淑详练朝廷典故,凡有沿革,帝必咨访。然喜倾诐,故屡为言者所斥,讫不得志,抑郁以死。

  初,著作佐郎何鬲,以皇嗣未立,疏请访唐、周苗裔,备二王后。礼院议:“唐世数已远;周室子孙,宜授官爵,专奉庙享。”癸酉,诏有司取柴氏谱系,推最长一人奉周祀。于是封周世宗后柴讠永为崇义公,与河南府、郑州合入差遣,给公田十顷,专管句陵庙。

  丙子,以天章阁待制何郯同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。时封驳职久废,郯上言:“本朝设此司,实代给事中之职;乞准王曾、王嗣宗故事,凡有诏敕,并由银台司。”从之。

  癸未,司徒致仕陈执中卒。帝幸其第临奠,赠太师兼侍中。礼官韩维议其谥曰:“皇祐之末,天子以后宫之丧,问所以葬祭之礼,执中为上相,不能考正仪典,如治丧皇仪,非嫔御之礼;追册位号,与宫闱有嫌;建庙用乐,逾祖宗旧制。闺门之内,礼分不明。谨案《谥法》:‘宠禄光大曰荣。不勤成名曰灵。’请谥曰荣灵。”判太常寺孙抃等请谥恭,判尚书考功杨南仲覆议,请益恭襄。诏谥曰恭。维累疏论列,以为“责难于君谓之恭,臣之议执中,正以其不恭。”因乞罢礼官,不报。既而帝又为执中篆其墓碑曰“褒忠”。

  己丑,后宫董氏生皇第九女,旋晋董氏为贵人。

  壬辰,御崇政殿,录系囚,杂犯死罪以下递降一等,徒以下释之。知制诰刘敞言:“疏决在京系囚,虽恩出一时,然在外群情,皆云圣意以皇女生,故施庆泽,恐非令典。去年闰月,已曾减降,尚未半年,复行此恩。传称民之多幸,则于国不幸,一岁再赦,好人暗哑,前世论之详矣。虽成事不说,臣愿朝廷戒之。又闻多作金银、犀象、玉石、琥珀、玳瑁、檀香等钱及铸金银为花果,赐予臣下,自宰相、台谏,皆受此赐。无益之费,无名之赏,无甚于此,非所以轨物训俭也。望陛下深执恭俭以答天贶,不宜行姑息之恩,出浮沉之费,以堕俭德。”

  五月,戊戌,诏曰:“君臣同德,而过设禁防,非朕意也。旧制,臣僚不许诣执政,尝所荐举不得为御史,其悉除之。”始用包拯议也。

  庚子,诏:“入内内侍省内臣员多,权罢进养子入内。”用吴及议也。

  度支判官、祠部员外郎王安石累除馆职,并辞不受,中书门下具以闻。壬子,诏令直集贤院。安石上章辞,至八九,犹累辞,乃拜。

  遣官经界河北牧地,馀募民种艺。

  枢密使、礼部侍郎田况,暴中风瘖,十上章求去,丙辰,罢为尚书右丞、观文殿学士、翰林侍读学士、提举景灵宫。

  戊午,后宫周氏生皇第十女。初,董氏及周氏有娠,内外皆冀生皇子,内侍省多具金帛器皿杂物备赐予,又修潜龙宫。潜龙宫者,真宗为府尹时廨舍也。皆生皇女,其赐予之数,犹数倍于兗国公主出降时。

  六月,甲子,辽主如纳葛泺。

  自温成之殁,后宫得幸者凡十人,谓之十閤,周氏、董氏、温成之妹皆与焉。周、董以生皇女进秩,诸閤皆求迁改,诏中书出敕诰;中书以其无名,覆奏罢之。求者不已,乃皆以手诏授焉。温成之妹独固辞不受。同知谏院范师道上疏曰:“礼以制情,义以夺爱,常人之所难,惟明哲之主然后能之。窃闻诸閤女御以周、董育公主,御宝白答刂并为才人,不自中书出诰,而掖廷觊觎迁拜者甚多。周、董之迁可矣,女御何名而迁乎?夫宠幸太过,则渎慢之心生,恩泽不节,则无厌之怨起,御之不可不以其道也。且用度太烦,须索太广,一才人之俸,月直中户百家之赋,岁时赐予不在焉。况诰命之出,不自有司,岂盛时之事邪?恐斜封墨敕,复见于今日矣!”

  戊辰,光禄卿、直秘阁、同判宗正寺赵良规言:“国家乘百年之运,崇七世之灵,追孝不为不严,奉先不为不至,然而祭祀之秩举,间以公卿而摄行,虽神主有合食之名,而太祖虚东向之位。伏请讲求定仪,为一代不刊之典。”下太常礼院议,又诏待制以上及台谏官同议。礼部尚书王举正等议曰:“大袷之祭,所以合昭穆,辨尊卑,必以受命之祖居东向之位。本朝太祖实为受命之君,然僖祖以降,四庙在上,故每遇大袷,止列昭穆而虚东向。魏、晋以来,亦用此礼。今亲享之盛,谓宜如旧为便。”从之。

  己巳,宰臣富弼等请加尊号曰“大仁至治”,诏不许。

  故事,每三岁,躬行大礼毕,辄受尊号,自康定以来罢之,至是执政复举故事以请。知谏院范师道言:“比灾异数出而崇尚虚文,非所以答天戒。”知制诰刘敞言:“尊号非古也,陛下不受徽号已二十年,奈何一旦增虚名而损实德!”帝曰:“朕意亦谓当如此。”弼等表五上,卒不许。

  以太子中允王陶、大理评事赵彦若、国子博士傅卞、於潜县令孙洙并为馆阁编校书籍官。馆阁编校书籍自此始。

  丁丑,诏:“诸路转运司使,凡邻路邻州灾伤而辄闭籴者,以违制坐之。”从谏官吴及言也。

  戊寅,月食几尽。己卯,放宫人二百一十四人。

  己丑,辽以南院枢密使萧阿苏为北府宰相,以枢密副使耶律伊逊为南院枢密使,以特里衮札拉为辽兴军节度使,以鲁王色嘉努为武定军节度使,以东京留守吴主持布为西京留守。

  秋,七月,丙申,以太子中允王陶为监察御史里行。初,诏中丞韩绛举御史,而限以资任,屡举不应格。于是绛请举里行,以陶为之,诏可。陶辞不受,诏强之,乃就职。

  丁酉,辽以乌库德寽勒详衮玛噜为左伊勒希巴。

  甲辰,贬观文殿学士、礼部侍郎、知寿州孙沔为检校工部尚书、宁国节度副使。初,台谏交论沔淫纵不法事,令使者案之得实,故贬。

  丙午,出后宫彭城县君刘氏于洞真宫,为法正虚妙大师,赐名道一。后又坐罪削发为妙法院尼。初,刘氏在掖廷,通请谒为奸,御史中丞韩绛密以闻,帝曰:“非卿言,朕不知此。”后数日,有是命。刘氏及黄氏,在十閤中尤骄恣,于是并黄氏皆出之。

  丁未,放宫女二百三十六人。

  甲寅,以校书郎致仕孔日攵为国子监直讲,扬州进士孙侔为试校书郎、本州州学教授,皆以近臣荐其行义也。两人卒辞不受。

  有御营卒桑达等数十人,酗酒斗呼,指斥乘舆,有司不之觉。皇城使以旨捕送开封府推鞫,案成,弃达市。

  纠察刑狱刘敞,移府问所以不经审讯之由,府报曰:“近例,凡圣旨,中书门下、枢密院所鞫狱,皆不虑问。”敞曰:“此岂可行邪!”遂奏请自今一准定格。枢密使以开封府有例,不复论可否进呈报,敞争之曰:“先帝仁圣钦恤,以京师刑狱最繁,故建纠察一司,澄审真伪。今乃曲忤圣旨,中书门下、枢密院所鞫公事,不复审察,未见所以尊朝廷,审刑罚,而适足启府县弛慢,狱吏侮,罪人衔冤不得告诉之弊。又,旧法不许用例破条,今于刑狱至重,而废条用例,此臣所不谕也。”帝乃以敞章下开封,令著为令。

  帝始欲于景灵宫建郭皇后影殿,礼官言其不可,遂寝之。既而翰林侍讲学士杨安国请建影殿于洪福院,礼官言:“影殿非古,若谓郭皇后本无大过,今既牵复位号,则宜赐谥册,祔于后庙,以正典礼。”

  八月,甲戌,知制诰刘敞言:“伏闻礼官倡议,欲祔郭氏于庙,臣窃惑之。昔《春秋》之义:‘夫人不薨于寝,不赴于同,不反哭于庙,则不言夫人,不称小君。’徒以礼不足,故名号阙然。然则名与礼非同物也,名号存而礼不足,因不敢正其称,况敢正其仪者乎!郭后之废,虽云无大罪,然亦既废矣,及其追复也,许其号而不许其礼,且二十馀年,一旦欲以嫡后之仪致之于庙,然则郭后之殂也,为薨于寝乎,赴于同乎,反哭于庙乎,群臣百姓亦尝以母之义为之齐衰乎?恐其未安于《春秋》也。《春秋》,夫人于彼三者一不备则不正,其称郭氏,于三者无一焉,而欲正其礼,恐未安于义也。‘禘于太庙,用致夫人,’盖谓致者,不宜致也,不宜致者,以其不薨于寝,不祔于姑也。古者不二嫡,则万世之后,宗庙之礼,岂臣子所当擅轻重哉!谨案景祐诏书,本不许郭氏祔庙,义已决矣,无为复纷纭以乱大礼。议者或谓既复其号,不得不异其礼;譬犹大臣坐非辜而贬者,苟明其非辜,则复用之,岂得遂不使为大臣!夫臣之与妻,其义虽均,然逐臣可以复归,放妻不可复合,臣众而妻一也。故《春秋》公孙婴齐卒于貍脤,君曰:‘吾固许之反为大夫。’此逐臣可以复归也。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。夫元逆出妻之丧而为之者,此放妻不可复合也。今追祔郭氏,得无近于此乎?乞令诸儒博议,以求折衷于礼。”诏下学士院详定。

  乙亥,御崇政殿,策试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明州观察推官陈舜俞、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旌德县尉钱藻、汪辅之。舜俞、藻所对策并入第四等,授舜俞著作佐郎、签署忠正军节度判官事,藻试校书郎、无为军判官。辅之亦入等,监察御史里行沈起言其无行,罢之。辅之躁忿,因以书诮让富弼曰:“公为宰相,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。”弼不能答。舜俞,乌程人;藻,镠五世孙也。

  庚辰,诏学士院趣上郭皇后祔庙议。先是礼官祥符张洞驳刘敞议曰:“郭氏正位中宫,无大过恶,陛下闵其偶失谦恭,旋复位号。位号既复,则谥册、祔庙,安得并停!况引《春秋》‘禘于太庙,用致夫人’之例,据《左氏》,则哀姜之恶所不忍道,考《二传》之说,复有非嫡之辞。以此证本庙之事,恐非其当。若曰‘不薨于寝,不赴于同,不祔于姑’,则郭后之殁不得其所,责当归于朝廷,死者何罪?傥以杞伯来逆叔姬之丧质之,讥其既弃而复逆,则天子之后,万方兆姓之母,非有极恶,又可弃之乎?既追复曰皇后,可绝其祭享乎?议者欲用后汉、东晋故事,或祭于陵寝,或筑宫于外。稽考二史,皆称曰母后,况之于今,亦未见其合也。惟唐创立别庙,遇禘祫则奉以入享,于义为允。”敞复奏曰:“臣前奏最要切者,以为人君无二嫡,恐万世之后礼分不明也。洞既不以此为辩,若不幸朝廷过听之,是虽自以能讦上起废为功,而犹且阴逼母后,妄渎礼典,臣以为非臣子之义。乞并下臣章,令两制详议。”洞复疏难敞说。其后学士院卒不上议。

  癸未,赐殿中丞致仕龙昌期五品服,绢百匹。昌期,陵州人,上所著书百馀卷,诏下两制看详,两制言:“昌期诡诞穿凿,指周公为大奸,不可以训。乞令益州毁弃所刻版本。”昌期年几九十,诣阙自辩。文彦博少从昌期学,因力荐之。故有是赐。翰林学士欧阳修、知制诰刘敞等劾昌期异端害道,当伏少正卯之诛,不宜推奖。同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何郯亦封还诏书,乃追夺昌期所赐,遣归。

  先是礼官张洞,韩维言:“国朝每遇禘祫,奉别庙四后之主,合食大庙。据《唐·郊祀志》载禘祫祝文,自献祖至肃宗凡十一帝,所配皆一后,其间惟睿宗二后,盖昭成,明皇之母也。《续曲台礼》有别庙皇后合食之文,盖未有本室,遇祫享即祔于祖姑之下,所以大顺中以三太后配列禘祭。博士商盈孙以误认《曲台礼》意,当时不能改正,议者讥其非礼。臣等伏思每室既有定配,则馀后于礼不当升祔,遂从别庙之祭,而禘祫之日复来参列,与《郊祀志》、《曲台礼》相戾。今亲行盛礼,义当革正,其皇后庙,伏请依奉慈庙例遣官致祭。”诏待制以上议。

  翰林学士承旨孙抃、学士胡宿、侍读学士李昭述、侍讲学士向传式、知制诰刘敞、王畴、天章阁待制何郯等议曰:“《春秋传》曰:‘大祫者何?合祭也。’未毁庙之主,皆升合良于太祖。是以国朝事宗庙百有馀年,至祫之日,别庙后主皆升合食,遵用以为典制,非无据也。大中祥符五年,已曾定议,于时礼官著酌中之论,而先帝有恭依之诏。且行之已久,祝嘏宗史既守以为常,一旦轻议损益,恐神灵不安,亦未必当先帝意也。宗庙之礼,至尊至重,苟未能尽祖宗之意,则莫若守其旧礼。臣等以谓如其故便。”翰林学士欧阳修、吴奎、枢密直学士陈旭、包拯、权御史中丞韩绛、知制诰范镇、天章阁待制钱象先、唐介、卢士宗议曰:“古者宗庙之制,皆一帝一后,后世有以子贵者,始著并祔之文,其不当祔者,则又有别庙之祭。本庙禘祫,乃以别庙之后列于配后之下,非惟于古无文,于今为不可者,又有四焉:淑德皇后,太宗之元配也,列于元德之下,章怀皇后,真宗之元配也,列于章懿之下,其位序先后不伦,一也。升祔之后,统以帝乐,别庙诸后,则以本室乐章自随,二也。升祔之后,同牢而祭,牲器祝册亦统于帝,别庙诸后乃从专享,三也。升祔之后,联席而坐,别庙诸后,位乃相绝,四也。章献、章懿在奉慈庙,每遇禘祫,本庙致享,最为得礼。若四后各祭于其庙,则其尊自申而于礼无失。议者以为行之已久,重于改作,则是失礼之举无复是正也。臣等请从礼官议。”久之,不能决。

  刘敞又独上奏言:“群臣不务推原《春秋》之法,而独引后儒疑似之说,欲摈隔四后,使永不得合食,臣窃恨之。夫宗庙之礼,神灵之位,岂可使数有后悔哉!”

  丁亥,诏:“孝惠、孝章、淑德、章怀皇后祫享且依旧,须大礼毕别加讨论。”

  自郭谘均税之法罢,论者谓朝廷徒恤一时之劳而失经远之虑。至皇祐,中天下垦田视景德增四十一万七千馀顷,而岁入九谷乃减七十一万八千馀石,盖田赋不均,其弊如此。其后田京知沧州均无棣田,蔡挺知博州均聊城、高唐田,岁增赋谷帛之类,而沧州之民不以为便,诏谕如旧。是日,复遣职方员外郎孙琳、都宫员外郎林之纯、屯田员外郎席汝言、虞部员外郎李凤、秘书丞高本分往诸路均田。本独以为田税之制,其废已久,不可复均,才均数郡田而止。

  九月,甲午,以权发遣度支判官、太常博士澶渊张田知蕲州。田初为广信军通判,夏辣与杨怀敏建议增广信等七州军塘水,诏田聚议,田独曰:“塘水不足以御边,而坏民良田,浸人冢墓,非便。”奏疏极言之,坐徙通判均州,又责监郢州税;久之,复通判冀州。中官张宗礼迎辽使过郡,使酒自恣,郡将畏惮不敢发,田发之。诏置狱,配宗礼西京洒扫班。三司使包拯荐田摄其属,执政难之。田乃贻富弼书,数其过失五事曰:“公负天下重望数十年,今为元宰,而举措如此,甚可惜也。”拯由是得请。田因建议:“郊赉非古也,军赏或不可遽废,愿自执政以下小损之。”章五上。谏官唐介劾田“内挟奸心,外夸敢言,阴附宗室宦官,不敢裁减,而刻剥其馀,使国家亏恩伤体,乞加贬黜!”故有是命。

  丙午,诏:“带閤门祗候使臣、内殿崇班以上,太子率府率及正刺史以上,遭父母丧及嫡子孙承重者,并听解官行服;其元系军班出职及见管军若路分部署、钤辖、都监、极边知州、军、县、城、寨主、都监、同巡检,并给假百日,追起之;供奉官以下仍旧制;愿行服者听。宗室解官给全俸。”先是判三班院韩缜言:“今武臣遭父母丧不解官行服,非通制。”下台谏官详定,而具为令。

  戊申,提点广南西路刑狱李师中言:“知邕州萧注欲伐交趾,知宜州张师正欲取安化军,恐远人闻之不自安,请戒注等毋得生事。”从之。注在邕州久,阴以利啖广源诸蛮,密缮兵甲,乃奏曰:“交趾外奉朝供,中包祸心,臣今尽得其腹心,周知要害之地,此时不取,它日为患不细,愿得驰至阙下,面陈方略。”论者以注为国生事,不省。

  甲寅,以户部郎中张瓖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使事。瓖再上疏乞毁温成庙,皆不报。

  史馆修撰欧阳修言:“史书宜藏之有司。往时李淑以本朝正史进入禁中而焚其草,今史院但守空司而已。乞诏龙图阁别写一本下编修院,备检阅故事。”从之。

  丙辰,降礼部郎中、分司南京吕溱为兵部员外郎,以前责尚轻也。初,陕西用兵,朝廷多假借边帅,及孙沔与溱相继得罪,自是守帅之权益微。

  诏:“享景灵宫、太庙习仪,自今并于尚书省。”

  先是集贤校理邵必言:“《周官》小宗伯之职,凡王之会同、甸役、祷祠,肄仪为位。郑氏《注》云:‘若今时肄仪司徒府。’今习宫庙仪而启室登殿,拜则小挹,奠则虚爵,乐举柷吾攵,舞备行缀,慢亵神灵,莫斯为甚。宜移尚书省,以比汉司徒府。”从之。

  冬,十月,壬戌朔,辽主如南京,祭兴宗于嘉宁殿。

  甲子,百官赴尚书省习仪。尚书省门庭迫狭,仆马壅塞,自宰相亲王以下,至日映不能出。

  壬申,朝享景灵宫。癸酉,大祫于太庙,大赦。以益州为成都府,并州为太原府。始,中书进拟赦书条目极多,专务惠泽及民,既宣赦毕,咸称前后赦恩未尝如此也。

  韩琦之在太原也,乞复并州为节镇。翰林学士胡宿以为:“商为宋星,参为晋星,国家受命始于商丘,又京师当宋分野,而并为晋地;参商,仇雠之星;今欲崇晋,非国之利也。自宋兴,并最后服,太宗削之,不使列于镇几八十年,宜如旧制。”帝是宿议。及琦秉政,因祫享赦书,卒复之,宿又以为言,不报。

  戊寅,文武百官并以祫享赦书加恩。始,百官致斋朝堂,翰林侍读学士、尚书左丞李昭述,暴得疾,舆归,遗医诊视,存问甚厚。甲申卒,赠礼部尚书,谥恪。方李氏居城北崇庆里,凡七世不异爨,士大夫多推之。至昭述,稍封殖,与从子不相中,家法颇衰。

  十一月,乙未,命天章阁待制兼侍讲钱象先、卢士宗、右司谏吴及定夺该恩叙雪人。自后每降赦,即命官定夺,事盖始此。

  己亥,以河南处士邵壅为将作监主簿;本府以遗逸荐,故有是命。后再命为颍州团练推官,皆辞疾不起。

  庚子,汝南郡王允让薨。王性至孝,母楚国太夫人感寒疾,方盛暑犹处密室,欲凿牖为明,恐匠氏弗谨,以斤劚惊夫人,因自撤牖,始庀工。及丧,过自哀毁。帝亲临奠,赙白金三千两,王伏泣曰:“亲丧受重赐,是子终不能以己力办丧而负诚孝也。”固辞。葬日,徒跣攀柩行十馀里。帝闻,亟诏就乘,再三,始奉诏。王始病,帝忧见于色,敕医诊疗,日问疾增损。既临奠,诏特屏桃{艹祓}涤,以示亲厚,赙恤加等,罢朝五日,赠太尉、中书令,追封濮王,谥安懿。王天资浑厚,内仁而外庄,虽左右未尝见喜愠之色,为大宗正二十年,宗族怀其恩而畏其严重。

  是月,赐果州草泽何群号安逸处士,益州草泽章誉号冲退处士,以转运使言其有行义也。群,西充人,尝游太学,石介语诸生曰:“群日思为仁义而已,不知饥寒之切己也。”尝上书请复乡里举选而罢诗赋,两制诎其议,遂归,不复举进士。誉,双流人,长于《易》、《太玄》,尝以荐授本州教授,辞不拜。

  辽禁民私猎。

  十二月,壬戌朔,辽以北院林牙玛陆为右伊勒希巴。参知政事吴湛以弟洵冒入仕籍,削籍为民。

  初,右谏议大夫周湛知襄州。襄人不用陶瓦,率为竹屋,岁久,侵据官道,檐庑相逼,故火数为害。湛至,度其所侵,悉毁撤之,自是无火患。然豪姓不便,提点刑狱李穆奏湛所毁撤民屋,老幼失业,乞特行责降,或令致仕。诏转运司察实。甲子,徙湛知相州。右司谏吴及言湛不宜被责,穆听谗言为权豪报怨。明年,六月,湛卒于相州。

  己卯,观文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王举正为太子少傅,致仕。宰相富弼,自祫享礼成,以母老累章求退,帝不许,仍断来章。弼又上答刂子,一留中,一封还。又称疾卧家,帝遣中使召出之,乃复视事。

  知制诰刘敞言:“伏见故事,诸让官者,或一让,或再让,或三让,皆有品秩。顷来士大夫每有除命,不问高下,例辄累让,虽有出于至诚,恬于势利者,然亦已逾典制。若习俗逐巧,流风稍敝,必且挟伪采名,要上迷众,更以此为进取之捷径,奔竞之秘策,甚可恶也。臣言似迂而虑实远,望赐裁察!”时士大夫稍矜虚名,每得官辄让,或四五让以至七八,天子常优容之。下至布衣陈烈等,初除官亦让,赐之粟帛亦让,故敞有此疏。

  是岁,辽放进士梁援等一百一十五人。

     ○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五年(辽清宁六年)

  春,正月,辛卯朔,白虹贯日。

  己亥,录刘继元后。

  乙卯,省御书院并翰林图画待诏以下额外所增员。

  是月,凿二股河。自李仲昌贬,河事久无议者。河北都转运使韩贽言:“四界首,古大河所经,宜浚二投渠,分河流入金赤河,可以纾决溢之患。”朝廷如其策,役三千人,几月而成。未几,又并五股河浚之。

  有大星坠西南,光烛地,有声如雷,占者曰天狗。同知谏院范师道言:“天狗所下为破军杀将,宜择将帅,训练士卒。”诏天下预为备御。

  二月,壬戌,录系囚。

  丙寅,礼部贡院请增江、浙、福建、川、广诸州军解额凡一百三十五人,从之。

  戊辰,以太常丞、监察御史里行王陶为右正言,谏院供职。

  帝自服丹药,寡于言语,群臣奏事,颔之而已。陶言:“王者之言,群臣皆禀受以施于天下者也。今政事无小大,皆决于中书、枢密,陛下一无所可否,岂为人主之道哉!”又言:“皇嗣未立,宜择宗子昭释同者育之。”以同列志趋不合,数请监灵仙观,不许。

  三月,壬辰,诏礼部贡举。

  癸巳,观文殿大学士、刑部尚书刘沆卒,赠左仆射兼侍中。知制诰张瑰草词诋沆,其子馆阁校勘瑾诉于朝,帝为改命词臣。其家不敢请谥。帝又为作挽辞,且篆其墓碑曰:“思贤”。沆性豪率,少仪矩;然任数,善刺取权近过失,阴持之,故虽以高科仕,其进用多由此。

  乙未,岁星昼见。

  戊戌,诏流内铨:“自今归明人年二十五以上听注官。”

  丙午,诏:“广南东、西路摄官处,皆荒远炎瘴之地,而月俸不足以自给,其月增钱千五百。”

  初,御史中丞韩绛言:“诸路灾伤,朝廷虽行赈恤,而监司亲民官未尽究心,致民之流徙者众。”壬子,下诏训敕。

  甲寅,诏登州改配沙门寨罪人三十二人于诸州牢诚。

  自诏驰茶禁,论者复言不便,知制诰刘敞、翰林学士欧阳修颇论其事。敞疏云:“朝廷变更茶法,由东南来者更言不便。大要谓先时百姓之摘山者,受钱于官,而今也顾使之纳钱于官,受纳之间,利害百倍。先时百姓冒法贩茶者被罚耳,今悉均赋于民,赋不时入,刑亦及之,是良民代冒法者受罪,子子孙孙未见其已。先时大商富贾为国贸迁,而州郡收其税,今大商富贾不行,则税额不登,且乏国用。望朝廷因臣言,求便国惠民之策。”修疏云:“臣闻议者谓茶之新法既行,而民无私贩之罪,岁省刑人甚多,此一利也。然而为害者五焉:民旧纳茶税,今变租钱,一害也。小商所贩至少,大商绝不通行,二害也。茶税不登,顿亏国用,三害也,往时官茶容民入籴,故茶多而贱;今民自买卖,须用真茶,真茶不多,其价遂贵,四害也。河北和籴,实要见钱,不惟商旅得钱艰于移用,兼自京师岁岁辇钱于河北,理必不能,五害也。一利不足以补五害,乞除前令,许人献说,详定精当,庶不失祖宗旧制。”不听。

  辽主如鸳鸯泺。

  夏,四月,庚申,权同判尚书刑部李綖言:“刑部一岁中,杀父母、叔伯、兄弟之妻,杀夫、杀妻、杀妻之父母,凡百四十;劫盗九百七十。夫风俗之薄,无甚于骨肉相残;衣食之穷,莫急于盗贼。今犯法者众,岂刑罚不足以止奸,而教化未能导其为善欤?愿令刑部类天下所断大辟罪,岁上朝廷,以助观省。”从之。

  己卯,命度支判官、祠部员外郎、直集贤院王安石同修起居注。安石以入馆才数月,馆中先进甚多,不当超处其右,固辞。

  程戡与宋痒不合,数争议帝前,台谏以为言,帝不悦。殿中侍御史吕诲复论戡结贵幸,癸未,乃罢戡为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学士,以礼部侍郎、知制诰孙抃为枢密副使。

  甲申,降右司谏、秘阁校理吴及为工部员外郎、知庐州;太常博士、监察御史里行沈起落里行,通判越州。

  初,谏官陈旭建议裁节班行补授之法,下两制台谏官集议。已定稿,及与起辄增注:“兴国军磁湖铁冶仍旧与班行。”主磁湖铁冶者,大姓程淑良也。翰林学士胡宿等劾及等职在台谏,而为程氏经营,占锢恩泽,乞诏问其状。及等引伏,故并黜之。

  丙戌,命权三司使包拯、右谏议大夫吕居简、户部副使吴中复同详定均税。

  五月,戊子朔,京师民疫,选医给药。

  辽监修国史耶律白请编辽主所制诗赋,命白为序。辽主好吟咏,其后知制诰耶律良又编御制诗文曰《清宁集》。辽主命良诗为《嘉会集》,亲制序赐之。

  己丑,京师地震。

  西上閤门使、英州刺史郭谘献所造拒马车。谘尝知潞州,言怀、保二郡旁山,可以植稻,定武、唐河抵瀛、莫间,可兴水田。又作鹿角车、陷马枪,请广独辕弩于它道。诏谘置弩。

  谘又言:“顷因北使得观幽燕,方不及三百里,无十万人一年之费,若以术制之,使举不得利,居无以给,不逾数年,必弃幽州而遁。臣庆历初经画河北大水,果断敌疆,乃其术也。臣所创车弩,可以破坚甲,制奔冲,若多设之,助以大水,取幽蓟如探囊中物耳!”

  会三司议均田租,召还,谘陈均括之法四十条。复上《平燕议》曰:“自瓦桥至古北口,地狭民少;自古北口至中京,属奚契丹;自中京至庆州,道旁才七百馀家。盖契丹疆土虽广,人马至少,傥或南牧,必率高丽、渤海、达达、黑水、女真、室韦等国会战,其来既远,其粮匮乏。臣闻以近待远,以佚待劳,以饱待饥,用兵之善计。又闻得敌自至者胜,先据便地者佚。以臣所见,请举庆历之策,合众河于塘泊北界以限戎马,然后以景德故事,顿兵自守。步卒二十万,骑卒三万,强壮三万,岁计粮饷百八十三万六千斛,及旁河郡邑可由水运以给保州应援。以拒马车三千,陷马枪千五百,独辕弩三万,分选五将,臣可以备其一,来则战,去则勿追。幽州粮储既少,属国兵不可久留,不半年间,当遁沙漠,则进兵断古北口、塞松亭关,传檄幽蓟,燕南自定。”帝壮其言,诏置独辕弩二万。寻命谘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及拣内军器库兵仗,下南北作坊,以完军器。

  贵人董氏生皇第十一女,庚寅,进位美人,固辞:乞赠父官一级,如其请。

  甲午,观文殿大学士、户部侍郎庞籍为太子太保,致仕。籍自定州召还,既入见,诣中书省求致仕,执政曰:“公康宁如是,上意方厚,奈何坚求欲去?”籍曰:“若待筋力不支,人主厌弃然后去,岂得为知足哉?”遂归臣于家。前后凡七上表,乃许之,仍诏籍出入如二府仪。

  丁酉,诏三司置宽恤民力司。

  己亥,以颍州进士常秩为试将作监主簿、本州州学教授,翰林学士胡宿等言其文行称于乡里故也。秩,临汝人,尝举进士不中,退居二十馀年,尤长于《春秋》,斥孙复所学为不近人情,著《讲解》数十篇。

  己酉,以王安石为三司度支判官。

  辽主驻纳葛泺。

  乙卯,录系办,降罪一等,徒以下释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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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赏析

作者介绍

毕沅    毕沅(1730~1797)清代官员、学者。字纕蘅,亦字秋帆,因从沈德潜学于灵岩山,自号灵岩山人。镇洋(今江苏太仓)人。乾隆二十五年(1760)进士,廷试第一,状元及第,授翰林院编修。乾隆五十年(1785)累官至河南巡抚,第二年擢湖广总督。嘉庆元年(1796)赏轻车都尉世袭。病逝后,赠太子太保,赐祭葬。死后二年,因案牵连,被抄家,革世职。毕沅经史小学金石地理之学,无所不通,续司马光书,成《续资治通鉴》,又有《传经表》、《经典辨正》、《灵岩山人诗文集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