隰有苌楚
朝代:先秦 作者:佚名
隰有苌楚,猗傩其枝,夭之沃沃,乐子之无知。
隰有苌楚,猗傩其华,夭之沃沃。乐子之无家。
隰有苌楚,猗傩其实,夭之沃沃。乐子之无室。
参考翻译
- 译文及注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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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低洼地上长羊桃,蔓长藤绕枝繁茂。鲜嫩润泽长势好,羡你无知不烦恼。
低洼地上长羊桃,蔓长藤绕花儿美。鲜嫩润泽长势好,羡你没有家拖累。
低洼地上长羊桃,果实累累挂蔓条。鲜嫩润泽长势好,羡你无家需关照。注释
1.桧(kuài)风:即桧地的乐调。桧,又写作“郐”。桧地在今河南郑州、新郑、荥阳、密县一带。周平王初,桧国为郑武公所灭,其地为郑国所有。
2.隰(xí):低湿的地方。苌(cháng)楚:蔓生植物,今称羊桃,又叫猕猴桃。
3.猗(ē)傩(nuó):同“婀娜”,茂盛而柔美的样子。
4.夭(yāo):少,此指苌楚处于茁壮成长时期。沃沃:形容叶子润泽的样子。
5.乐:喜,这里有羡慕之意。子:指苌楚。
6.华(huā):同“花”。
7.无家:没有家庭。家,谓婚配。《左传·桓公十八年》:“女有家,男有室。”
8.实:果实。
9.无室:没有家室拖累。
参考赏析
- 鉴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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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诗的中心思想是人自叹不如草木快乐。如果只着眼文本,就诗论诗,其内容并不复杂隐微,甚至可以说是较简明直露,诗中反复表达的,无非是羡慕羊桃生机盎然,无思虑、无室家之累,意明语晰,无可争议。至于诗人为何产生这一奇特的心理,则是见仁见智不一:或说是赋税苛重,或说是社会乱离,或说是遭遇悲惨,或说嗟老伤生,但谁也无法坐实其事。不过,从此诗企羡草木无知无室的内容观之,诗人必然有着重大的不幸,受着痛苦折磨,才会有“人不如草木”之感。
全诗三章,每章二、四句各换一字,重复诉述着一个意思,这是其感念之深的反映。第一章从羊桃的枝条说起,羡慕其无知而又无忧之乐。首两句起兴,先从客观外物入笔,“隰有苌楚”即是说宽广的沼泽地带长满了羊桃呈现一片繁盛的景象。然后彼而此起,从羊桃而联系人的思想。人在乱离时期,受尽生活的折磨,感到生无乐趣,而看到羊桃的“猗傩其枝”,总不免产生羡慕之情。而羊桃似乎又有意挑逗,将枝条长得“夭之沃沃”,以炫耀其美丽,因为植物是见其华美而不见其忧愁,而人在“好恶无节于内,知诱于外”(《乐记》)的时候,就会深感其乐并“乐子之无知”。这是因为植物只有生长之灵魂而人却有理性之灵魂,两者所差异,形成如此的结果。
第二章是从羊桃的花说起,羡慕其无家而无累之乐。花草无知,只是尽情开放,人生有情,不免受到家室之累。困而人见花草而羡其无拘无束,自是顺理成章之事。这章说“乐子之无家”,反而兴起人有家而不乐,与前章句式相同,只是“花”与”家”之别,其意思则更深入一层。面对羊桃花的欣欣向荣,自不殆而生羡意,其厌世思想,尤为深沉。那种“龙种自与常人殊”的特权思想,也随之一扫而净。
第三章是从羊桃的果实说起,羡慕其无室而无忧之乐。“家”与“室”义同,此章是从前章的“家”而来,进一层说明“豺狼在邑龙在野”的时候,那些贵族子弟“问之不肯道姓名,但道困苦乞为奴”(杜甫《哀王孙》),更是感到家室之累为苦。此章乐苌楚之无室,反兴人以有室而不乐,亦显示了亡国之音的沉痛至极。桧国失国,贵族反受家室之景,见羊桃兴盛而生悲愁,自是人之常情。植物没有感情,不为痛苦所困,没有家室之愁,实在是值得羡慕。这是无可奈何的想法,表现了贵族阶级在国破家亡之际的强烈不满与无限怨愤。
此诗作者因为不能从忧患中解脱出来,便觉得草木的无知无觉,无家无室是值得羡慕的。在写法上,此诗是采用衬托对比,用羊桃“夭之沃沃”之乐,来衬人的无室无家之苦。诗人更不必说自家的痛苦,只是羡慕苌楚之乐,苦与乐同时对比,尤显苦者越苦,乐者越乐。诗人让自己的内心感受,用艺术外化寓深情于诗外,不说一句苦,而苦自深。凡苦之不可言者,自是苦已不堪,这是给人从诗外去体会的弦外音、言外旨与诗外味。诗中说的贵族亡国之愁,而受尽奴隶主贵族的压迫与剥削,生活倍受困苦的奴隶,其苦自不堪言,连一棵羊桃也不如。这也是从诗外所得的体会,把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冲突揭露得更深刻,更显艺术的感染力量。
- 创作背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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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此诗的背景,历代《诗经》研究者的看法多有分歧,大体上有三种观点:一是《毛诗序》的说法:“《隰有苌楚》,疾恣也。国人疾其君之淫恣,而思无情欲者也。”郑笺、孔疏皆从其说,至宋代又加进理学内容,所谓“此诗言人之喜怒未萌,则思欲未动。及其私欲一炽,则天理灭矣。故思以反其初而乐其未知好色之时也”(黄檬《毛诗集解》)。至明代何楷更坐实史事,他说“《隰有苌楚》,疾恣也。桧君之夫人与郑伯通,桧君弗禁,国人疾之。”(《诗经世本古义》)朱谋玮《诗故》则说:“伤桧之垂亡而君不悟也……亡国不知自谋也。”增添了“亡国”的内容。清刘沅《诗经恒解》又沿此说进而发挥,他说“盖国家将危,世臣旧族……无权挽救,目睹衰孱,知难免偕亡,转不如微贱者可留可去,保室家而忧危也”。二是朱熹《诗集传》首创之说,云:“政烦赋重,人不堪其苦,叹其不如草木之无知而无忧也。”后世循其说者甚众,如许谦、丰坊、姚际恒、方玉润等。姚际恒、方玉润避开朱说“政烦赋重”,而改为泛论,姚说:“此篇为遭乱而贫窭,不能赡其妻子之诗。”(《诗经通论》)方说:“此遭乱诗也……此必桧破民逃,自公族子姓以及小民之有室有家者,莫不扶老携幼,挈妻抱子,相与号泣路歧,故有家不如无家之好,有知不如无知之安也。”(《诗经原始》)而现代学者则取朱说而强化了阶级内容,郭沫若说:“做人的羡慕起草木的自由来”,“这种极端的厌世思想在当时非贵族不能有,所以这诗也是破落贵族的大作”(《中国古代社会研究》);有人又进而判定“这是写当时劳动人民所受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的痛苦”。三是现代才出现的情诗说。闻一多以为“《隰有苌楚》,幸女之未字人也”(《风诗类钞》)。李长之以为“这是爱慕一个未婚的男子的恋歌”(《诗经试译》)。高亨也说“这是女子对男子表示爱情的短歌”(《诗经今注》)。不同的是闻一多视此诗为男子所作,李长之和高亨则认为是女子所作。
此诗的创作时间,程俊英《诗经注析》认为“桧国在东周初年被郑国所灭,此诗大约是桧将亡时的作品”。